首页 > 女生小说 > 大明:不装了,我是你爷爷朱元璋 > 第7章 林洛告状,本官无罪

第7章 林洛告状,本官无罪(2/2)

目录

王小六实话实说。

林洛淡淡的笑了笑,“走!”

其实学政卖得儒巾襕衫,质量差的很,还比不上林洛在公鸡村逢年过节穿出来的好衣服。

穿起来也不太合身。

但在王大虎和王小六眼里,这套衣服有加成加成,就跟皇帝的龙袍一样。

“咚!咚!咚!”

来到衙门外,林洛跳下驴车,用力的敲响鸣冤鼓。

按朱元璋颁布的《大明律》,大明百姓皆可击鼓鸣冤,官员必须及时受理。

皇城午门外,也有一个鸣冤鼓,比衙门口的还大,敲响直接就能惊动朱元璋。

所以,不消片刻。

两队手持水火棍的衙役捕快,鱼贯而出。

“何人击鼓,何人鸣冤,可有状纸……”

班头喝道。

气势汹汹,连珠炮似的发问。

普通百姓被这么一套下来,心里首先害怕,很容易就被衙门糊弄过去。

但一看到林洛的衣衫打扮,班头后面几句小声不少,“原来是秀才老爷,您怎么也来敲鼓?”

“我有冤情,我要面呈孙府尹!”

林洛停下击鼓,大声道。

班头拱拱手,不敢造次,“老爷您里面请,我家大人即刻升堂。”

王大虎靠在驴车上,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。

去年,王大虎也跟着林洛来过应天府衙门。

敲了鼓。

可是衙役压根不准他们进去,想见府尹大人,没门!

就在外面,随便找了个茶馆。

班头作证,把火锅店以八十两银子的价格,卖给了挨千刀的钱有德。

王大虎不忿,差点挨了捕快的棍子。

现在林洛换了身份,班头换了人,态度也变了。

哦,听林洛说,连坐在堂上的府尹大人,都换了。

“来者何人,何事告状?”

应天府尹孙志用和班头一样,先是发问,然后伸手去抓惊堂木。

想了想,还是算了,轻拿轻放。

“读书人,如何能像草民一般,成何体统?”

孙志用盯着跟在衙役后面的林洛,哭笑不得。

读书人,就算原本家境贫寒。

但考中秀才,朝廷的补贴足够生活。

而且免交税,免徭役,还能合法拥有奴仆……

总的来说,孙志用端坐高堂上,其实和林洛算一个阶层的。

“大人,钱有德,栽赃陷害,下毒杀人!”

林洛理直气壮。

“应天府尹,目无律法,胡乱判案!”

孙志用一看状子。

好家伙,连中小三元!

这年轻人只比本官当年差一点点!

还是在应天府,大有前途!

“林洛老弟,你告的是前任府尹,他已经伏法,前案与本官没有关系,本官无罪。”

孙志用离开座位,走下堂来,首先给官衙脱罪。

百姓怕官,是千百年来一代代刻下的烙印。

实际上,洪武年间的官吏,也挺怕百姓告官。

前几年,洪洞县有个叫姚小五的,来到应天府敲响午门外的鸣冤鼓,结果不光把本州知府拉倒午门外斩首,连当朝刑部尚书、兵部尚书等诸多大臣,一并斩了!

孙志用也是在前任高府尹被砍了以后,补缺主政应天府,能不怕吗?

“大家同为读书人,老弟不用太客气,你尊师何处,座师可有一同前来?不如同去后堂一叙,何必在堂前分辩,空惹得百姓议论。”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