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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应天府尹:此子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!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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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农户张顺,于洪武二十四年,四月二十日,收铜钱一百文,在山中采毒蘑菇二斤,一手交钱一手交货!”

孙志用看着供词,明显是林洛的字,写的都是大白话,为了让店小二或者农户这样的粗人能听懂,签字画押俱在。

“死者:济阳镇人氏……”

后面一张,却是应天府下,五个县衙的仵作,联名验尸文书。

“死于胸部骨折,钝器所伤!”

孙志用大惊。

“林洛,你是说一年前在你酒楼里的死者,是被钱有德打死的,而不是吃了毒蘑菇?”

强买强卖,罪不至死。

但杀人偿命,自古以来!

“毒蘑菇也吃了,但不是我们火锅店的蘑菇。钱有德将有毒蘑菇带入店内,偷偷放入盘中,导致中毒,后来还嫌毒性太小,打死了中毒的客人。”

“这还有一年前钱有德下毒的蘑菇,现在只不过干了点。”

“应天府著名的医馆回春堂,三大主诊医师,开了鉴定文书!”

林洛解释道,“孙大人,证据可够?”

孙志用眼中异彩连连。

“铁证如山!铁证如山!光一个杀人偿命,就能把钱有德抓起来,其他证人,我立即传唤。”

只要把林洛提供的证据,和证人一对质就行。

甚至不用对质,签字画押,手印能对上,就已经铁证如山,根本不可能翻供。

孙志用自忖,换做自己来查明真相,也不过如此。

现在需要做的,就是坐在府衙里,等着捕快将证人带来,将钱有德抓来。

林洛不到二十岁,竟有这般缜密的心思和手段?

不可能!

绝对不可能!

一定有高人,指点林洛!

“本官有个疑问,这些人是如何愿意为说出实情,为林洛老弟提供证据?”

“刚才我已经说过了,《大明律》。”

林洛笑道。

“《大明律》往他们面前一摆,知情不报者,全家为奴!天子圣明,谁敢在皇城脚下放肆?”

“……”

“本官明白了!”

孙志用默然,差点笑出声。

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白。

《大明律》是没错,天子也圣明,但一年前怎么就没人出来给林洛作证?

还不是因为林洛高中秀才,在科举场上有了四同,尊师座师认为他这个学生有前途,在背后出力。

官场浸淫多年的孙志用,自认为找到了心中的答案。

却压根没想,林洛是昨天才中的秀才,连中小三元的名气还没传出去。

而这些证词的落款却是从一年前开始,时间不一。

孙志用拿出府尹大印,在逮捕令上盖印。

“林洛老弟,本官亲自带人,抓捕钱有德,你同去否?”

雷厉风行,似乎此刻他以化身包青天,为民除害!

“好。”

林洛欣然同意。

孙志用此举有作秀的成分,不过无所谓。

只要他能秉公办事,一碗水端平,不失为一个好官。

“走!”

孙志用将证词和卷宗一一整理,不经意间,瞟到了案情卷宗的最后一行字。

那是结案后半个月的事,已经和本案无关。

衙门主簿添上去的,这行字里有一个名字:蓝永贞。

“大将军蓝玉的义子!”

孙志用一屁股坐回了凳子。

“钱有德将酒楼卖给了蓝玉的义子,蓝永贞!”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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