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仙侠修真 > 玄铭传 > 水云宫六

水云宫六(1/2)

目录

那剑刻完之后,巫与松问巫莲花道”莲花你的功力怎么进步这么神速?现在爹爹可能都不是你的对手了。“

”我炼成了水云经。“

”水云经?原先你不是练得走火入魔了?怎么又炼成了,是有高人指点吗?“

”不能让爹知道是韩臻,把经法写给我的。要是被爹知道了,肯定会去找韩臻的麻烦。“于是便回答道”哪有什么高人,是莲花自己悟的,不是九折臂就成了良医吗。女儿走火入魔了几次,终将那水云经悟透。“

”想不到我巫与松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悟透了水云经,莲花以后大有可为啊。“

”爹,我又不是男儿身,不要什么作为。“

”好好,找个好夫君就行。“巫与松笑道。

一切安排妥当之后颜志成,过来通知巫与松。巫与松袒露上身手捧荆条慢慢走上祭坛,一番言语之后,由颜志成手拿荆条在巫与松身上抽了一百下。之后巫与松手捧玄铭剑施展轻功将玄铭剑送上玄清峰顶。这玄清峰乃是一孤峰,陡峭无援,任你轻功再好也登不上去,但每年只有一天玄清峰的东侧刮起强风,人借着风力,再辅以轻功,才可登上峰顶,峰顶上有一石,名”镜石“远远望去十分耀眼,但是在峰的南面不远处有一水潭名叫映潭,刚好倒映镜石,玄铭剑插在镜石前面,在映潭边看得一清二楚。所以守卫玄铭剑的人,除了在玄清峰下,巫与松也在映潭也会安排一个人。这样玄铭剑就被玄清派封藏。同时巫与松也宣告天下各派玄清派又多了一件神兵利器名叫玄缘剑。

这晚巫与松在屋里独自欣赏玄缘剑。那巫莲花进来对巫与松说道“爹明天我想下山。”

“下山?行,现在我的莲花武功高强爹也不用担心你的安危,你要到哪里就只管去吧。”巫与松回答道。

“谢谢爹,”说完巫莲花高兴地跑了出去。

那巫莲花要下山,不是为了别人正是为了岳明空,上次岳明空说去归真寺,也不知怎样了。巫莲花下山之后就直奔归真寺,到了归真寺才知道,岳明空根本就没去归真寺。巫莲花心道“岳明空不在归真寺,一定是回了碧螺山庄。可是他现在武功尽失,碧螺山庄的人会不会对他不利。不行,我得赶紧去碧螺山庄。可是碧螺山庄又在哪里呢?只有找到碧螺山庄的人,才能找到碧螺山庄。岳明空好像说过碧螺山庄的人要杀水云菩提,那我就去水云宫。”

再说那玄明教水云菩提重掌教主之位后,又重新起用了林清风的手下,花世荣恢复了原来的职位,韩臻也把花夫人和花飞凤接了回来。只是一直没有花飞龙的消息。此时薛彩翼也回到水云宫。一切安定下来之后。水云菩提让花世荣和光华夫人执管玄明教大小事务,薛彩翼留在水云宫。自己带花飞雁,韩臻去元城。一探元门之事。三人到了元城,来到上次议事的地方。

只见这地方安静的出气似乎灰尘飞起与落下的声音都能听得到。在边上的一张桌子边坐着一个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穆天辰。

“是你?”水云菩提问道“上次怎么不辞而别?”

“没什么只是那些人太吵了,想找个地方静静。”穆天辰回答道。“怎么样,一把剑换一个教主的位子,值吧。”

“没有什么值不值的,那把剑可以换一个武林盟主的位置,现在两把剑都在玄清派,我这个教主的位子,能坐得安稳吗?”

“别太贪心,江湖的格局可不是一把剑就能左右的。”

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

“不做什么,会会故人。”

“故人?”

“你不是自称是水云菩提吗?我等的人是真的水云菩提。”

“苗水云,在这里?”水云菩提道。

“恩”

“元门跟苗水云有关?”

“恩”

“苗水云不是早就死了吗?”

“谁说的?”

“她活着要有多老?不可能。”水云菩提笑道。

“那你看我有多老?”穆天辰笑道。

正说话间,远处传来优雅的琴声。水云菩提马上闭气凝神。韩臻和花飞雁却只顾听曲子。没多久花飞雁就中毒倒下,片刻水云菩提也中毒,动弹不得。从门口走来一个妙龄少女,模样和水云菩提极像。

“辰哥,你怎么在这里?”那少女说的不动声色。

“云妹,果然是你。这么多年没见,你一点都没变。”

韩臻心道”这一定是真正的水云菩提,苗水云。真的如天仙一般。不对,好像在哪里见过?是神仙姐姐。“

”神仙姐姐“韩臻不由自主的说道。

”韩臻,这么多年没见,你还记得我。“

”当然记得,是姐姐救的我,韩臻怎么能忘?“

”那你的玄天御龙诀练得怎么样了?“

”快炼成了。“

”快练成了,那就是还没炼成。“

”恩,为什么我离开后水云宫就不见了。“韩臻问道。

”只是障眼阵法罢了。不过你现在可以百毒不侵,这点挺好。“苗水云说道。

”云妹,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?“穆天辰接着问道。

苗水云没有回答,用袖子朝水云菩提拂了一下,水云菩提便醒了”这就是传说中的水云菩提吧,竟敢盗用我的名号,不过长得和我还真像。“

水云菩提看着苗水云愣了一会儿道”你是苗水云?“

”恩,你觉得我老吗?“

”想不到,你可以青春永驻。“水云菩提说道。

”想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。谁出来!“苗水云对外面喊道。从外面进来一位少女,不是别人正是巫莲花。

”莲花?“韩臻道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