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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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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枫伍忙得焦头烂额,小半月顾此失彼,听理事经理提起几人的名字,才惊觉有段时间没看到乔镜了。

来夜总会这种场所寻乐子的分两类,要么心情欠佳,要么春风得意,乔镜属于前者。

初来时的乔镜像个无路可投的求生者,怀着不为人知的抗拒和痛苦,为自己寻找坚固的避难所,前方绝境,黑暗无光,但乔镜并不展露恐惧。

两年说短不短,足够乔镜去了解世界上的千百种形色,说长不长,乔镜依旧融入不了这小小一隅的玲珑世故。

手下的人花了点功夫,才把乔镜的家世背景打听透彻。

乔氏集团声望赫赫,顾家的实力也不容小觑,严枫伍有所准备,在看到那些人物时还是免不了心中震惊。

乔镜不提任何人,严枫伍装作不知,年龄上他比乔镜要大上一轮,相处起来却没有隔阂,小孩子他不用防备,只是后来结交,终是抱了一缕私心。

空闲之余,他给乔镜打电话:“还记得我吗,小少爷?”

江叙决定回一趟江家,夏日的气息灼人,买好早餐回来乔镜正睡得沉,便在出门前留了张纸条,让乔镜记得吃饭。

江家空无一人,江叙不在,黄嫂乐得清闲,回家抱孙子。

从二楼临下看,门口的蔷薇层叠盛开,走近了,又馥郁芬芳,朵朵粉红坠满整个铁栏,在明媚的阳光下斑斓。

而躲在绿枝花簇中的,是不常用上的红色信箱,被风雨吹旧了,衔上有点点锈迹。

平时黄嫂会清洁,信箱保持亮澄澄,江叙摘了几朵蔷薇,心血来潮打开小红门,发现里面竟有十来张明信片,署名皆是江绸。

算算日子,于方晴三人旅行进行到尾声,而这些,全是远在他乡寄回来的想念。

明信片里的景色各不相同,有水天一色,鸥鹭齐飞,有城市昼夜,和路上的黄昏与行人。

江叙一张张欣赏过,花与鸟,父母与哥哥,他全部捡进口袋,像着再拿去给乔镜分享。

于是两手提着袋子,一大一小,回到公寓,屋内的冷气很低,烟味弥漫着房间。

乔镜又抽烟了。

乔镜告诉他,抽烟是放松的方式,堵塞感能被烟雾卷走,卷到空气中化为尘土,渺小到谁也找不着,看不见,连自己也不可以。

江叙换了鞋,把蔷薇花拿出来,炎热使它们迅速变得死气沉沉,洒了水,插进玻璃杯中,放在茶几上,花瓣上的水珠折射出几抹亮色。

乔镜从楼上下来,冷笑一声:“你冒着大太阳,就是回去摘花的。”

“门口的那个,每年夏天都开得很漂亮,我顺手就带了几朵回来。”江叙说:“你应该记得。”

“我不记得了。”乔镜的眼神掠过花看向他,然后朝阳台走去。

江叙一顿,视线转到窗边:“你换了衣服,是要出去?”

“嗯,下午。”乔镜应道:“晚上不用等我吃饭。”

江叙大致能想到乔镜要去哪里。这身装扮令他想到第一次去找乔镜的夜晚,花花绿绿的灯光照得他眼睛生疼。

乔镜要去,那是他愿意,江叙不可能限制他的自由,只是尽可能的想陪着他,以前是这样,现在是,今后也不会变。

乔镜挑眉:“你确定?”

“当然。”

乔镜早晨是被严枫伍的电话吵醒的。

严枫伍在商场上混久了,为人左右逢源,乔镜说不上喜欢,也论不上讨厌,好像一走出那个人言冗杂的地方,他和严枫伍就没了太多联系的必要。

电话里严枫伍约他吃饭是其次,听到打球乔镜才有所动容,他的手心有了感应,开始跳跃,开始发痒。

乔镜从没想过有一天能带着江叙来到这种艳俗之地。

很久之后,乔镜去深思他和江叙的关系,若说江叙是白纸,那他就是污染了这张白纸的墨渍。

严枫伍吩咐了人接待,乔镜轻车熟路进电梯,江叙跟着他们到顶层用餐。

餐厅灯光华丽,偌大空间只坐三人,有些空荡。好久不见,严枫伍第一句话赞道:“新发型不错。”

乔镜互相介绍了下,严枫伍热情伸手:“你好啊,小朋友,既然来了,就学乔镜,放开了玩。”

江叙听乔镜提过严枫伍,初次见面,目光不由多停留几秒,严枫伍气场十足,江叙客客气气,礼貌回握,并不觉有压迫之感。

“你怎么不吃?”面对两位半大小孩,严枫伍应对自如,食至中途,突然对江叙说:“是不是不合胃口?”

这顿餐切的是牛排,配的是红酒,江叙胃受不了,兴致阑珊,几乎没怎么吃。

乔镜这才发现江叙餐盘没动过:“他不爱吃这些,也不喝酒。”

“重新做些清淡的来。”严枫伍对服务员吩咐。

“不用麻烦了。”江叙制止道:“我不太饿。”严枫伍没有过多勉强,又贴心地让人上甜点。

桌上大多时候都是严枫伍和乔镜在交流,两人听起来很熟,话中严枫伍十分关心乔镜,乔镜有一句没一句地接着。

江叙安静地听,并不插话。

餐后,天色已晚,城市迎来夜生活。越往楼下,人声愈发鼎沸,三楼包厢隔音甚好,一进房间,便是另翻天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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